多功能环境风洞使用管理办法

西部灾害与环境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多功能环境风洞使用管理办法

(暂行)

多功能环境风洞(以下简称风洞)是西部灾害与环境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和保障重点实验室、学院提搞科研水平、产出高质量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风洞的利用效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根据《兰州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和重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风洞的使用

1. 风洞实行使用申请制度。使用人在使用前,必须填写《风洞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2. 风洞配置的配套测量仪器有PIV粒子动态分析仪、集沙仪、风沙电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风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高速摄影仪、六分力天平、激光粒度分析仪、激光多普勒测速仪和热线风速仪等。

3.使用前必须对各项仪器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认各项仪器设备运转正常、环境整洁,各项使用记录登记规范无误,并详细记录。使用完毕后,认真填写《贵重仪器使用记录》,关闭仪器设备,清理实验现场,检查安全卫生情况。

4.使用前未检查上次使用记录者,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其承担。未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未规范登记《贵重仪器使用记录》或未进行沙尘回收者,重点实验室不再提供风洞的任何设备。

5.使用风洞期间,应自觉遵守风洞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使用操作规程操作。对于不认真遵守有关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酌情赔偿;对于隐瞒不报者,除赔偿维修费用外,按维修费用给予加倍罚款。使用后保持仪器清洁,如有污染或损坏要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应加倍赔偿。

6. 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风洞面向校内外提供相关服务。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和客座人员使用,只收取耗材成本费;重点实验室外人员收费标准按照开机时数收取(收费标准见附件2),收费不包括消耗品费用。所收费用用于支付动力及水电费、设备维护与损耗费、安全保障、卫生环境清理等。对风洞配套大型仪器,如PIV粒子动态分析仪、激光多普勒测速仪等的使用费另计。

二、维护与保养

7.重点实验室总工程师负责风洞维护保养和技术咨询,聘请专职人员进行风洞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8.维护人员应建立管理工作日志,每天对仪器的状态、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解决办法等进行详细记录。依据仪器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和仪器设备技术说明书,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重点实验室主任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抽查。

9.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可用状态。一旦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并保存维修记录。维修任务由重点实验室主任指定的对仪器设备性能熟悉的专业人员承担。

10.维护保养人员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需委托外单位维修时,需经重点实验室主任审批后进行。

三、安全管理

11.重点实验室行政副主任对风洞的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安全设施,防止事故发生。聘请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12.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额定电压范围内使用,严禁擅自改装和更换水、电、气源。离开风洞应及时切断水、电、气源,关锁门窗。

13.风洞内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不得随意移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

14.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记录本,妥善保管,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同时要妥善保护现场,并上报重点实验室和保卫处。还应当依照事故性质、程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安全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仪器失窃、毁坏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附则

15.凡是使用风洞进行的科研课题、在论文中必须注明实验数据来自“西部灾害与环境力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多功能环境风洞”。

1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风洞使用申请单

使用人姓名

 

使用日期

 

项目名称

 

属性

□科学研究 □ 学位论文 □ 应用研究

配套设备使用(请在需要使用的设备前打√)

PIV粒子动态分析仪        □集沙仪          □激光多普勒测速仪

□风沙电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  □风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

□高速摄影仪                □六分力天平      □热线风速仪

实验室审批:

 

                                      

使用前情况:

设备

运转

情况

 

 

 

仪器故障

及原因

 

 

 

沙尘回收

□回收   □ 未回收

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记录完整   □ 记录部分完整  □未记录

开机时数

 

     

 

附件2

多功能环境风洞收费标准

 

一、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客座人员和校内使用收费标准:

风洞:400/小时;

配套设备:(PIV粒子动态分析仪、激光多普勒测速仪、高速摄影仪、六分力天平和热线风速仪) 每台 50/小时;(集沙仪、风沙电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和风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 每台10/小时。

二、校外人员使用收费标准:

风洞:800/小时;

配套设备: (PIV粒子动态分析仪、激光多普勒测速仪、高速摄影仪、六分力天平和热线风速仪) 每台 100/小时;(集沙仪、风沙电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和风场实时数据采集系统) 每台 20/小时。